《重返狼群》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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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d-blo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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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简略的概括个人的思想,才能将一篇心得写的出色,想要写出大家赞同的心得体会,我们在参加相关事物的时候一定要积极参与,下面是发奋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重返狼群》心得体会8篇,感谢您的参阅。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8篇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1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

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

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

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匹狼也消失在你们的枪口下,你们还能用金换回从前的狼群吗?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2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完全颠覆了狼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该故事讲述了一件这样的事:本书作者李微漪来到了诺尔盖草原写生,竟阴差阳错地救了一只小狼。它触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于是,作者养了这只小狼并带它回城疗伤。最终,为了小狼的自由,她返回草原,历尽千辛万苦后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

在现代,狼在人们心中一直是凶狠、狡诈的象征。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白眼狼……大家注意到没有,“狼”和“狠”只有一点之差?再狠一点就是狼!人们猎杀狼、憎恨狼,但有没有想过狼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狼,猎食老弱病残的牛羊,完成自然法则中对物种优胜劣汰的筛选,避免物种退化。

狼,严格控制繁殖过快的食草动物对草原的危害。

狼,捕猎大型猎物,其剩余狼食可帮助鹰、秃鹫、狐狸等动物熬过严冬。

狼,不是草原的害兽,自然界最可怕的不是“兽行”,而是“人为”!

谁会想过,在“妈妈”患病卧床时,小狼在草地中挖出它的“救命粮”给“妈妈”吃?谁会想过,在“妈妈”崴伤脚,无法走路时,小狼花费几小时,赶一匹马来接“妈妈”?谁会想过,在“妈妈”被三条大狗追咬时,小狼奋不顾身,挺身救母,不惜负伤累累?谁会知道,小狼吃猎物时,总会留条腿给“妈妈”……

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一人一狼,相依相守,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3

这句标题很俗。但是在我读到最后格林与狼妈分离时,那种难分难舍,狼妈的肝肠寸断。格林与狼妈重逢的激动欣喜,决定离去后的不舍与频频回顾。令人百感交集!脑海中影影绰绰就浮现这几个很俗的字:

我是爱你的,而你,是自由的!

关注到这本书,是在_书城里。小说专区的书架上,《狼图腾》的旁边就放着这本书,书页被翻动,小狼的照片落入我的眼睛里。

这是真狼?

生活在城市,对狼的认识只停留在成语和动画片里。好奇不已,就翻开了书,这一翻就停不下手了。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几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也许这种对狼精神的崇拜让我的赞美显得很脑残。居然把自己以及自己的同类描述得连动物也不如。可是,生活中,职场中,商场下,各种主流与非主流之中,我们,就是我们这种智慧的人类,有几个能够对自己做过的事,对自己的感情能够像狼一般坦坦荡荡?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

也许造物主造万物,万物也很像造物主吧!

第一次接触到一本书,能够如此亲近的了解到动物的内心,了解到它行为背后浓烈的感情与生存规则。这种感受真的很奇妙。

前段时间看《大漠谣》关于狼与女主的描述,虽然是小说,但是还是能感受到动物与人之间那种微妙的信任,虽然小说的重点不是狼,对狼的描述远不及本书。

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4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西藏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习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5

这是一个狼与人的故事,人与人的故事我们听的太多,看的太多,却感觉离自然越来越远,而动物则更真实。狼与人之间的对话,给湮没在城市喧嚣中的人们带来野性的呼唤。

正如珰湖所言“在这里,书中的狼是不幸的。因为人类的破坏,让它遭遇了早期丧母和脱离狼群的不可名状的无助。在这里,书中的狼又是幸运的。因为人类的关爱,让它又重获新生,重返了自然的怀抱。故事的最初是凄美的。作者通过自己的所见和所感,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了野生动物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以及人类的某些行径对于动物是何等的残忍。收养小狼之后的情节,让我们又可以在忍俊不禁于小狼的可爱之时体会到人与动物的和谐之美。在欢笑的同时,我其实也在沉思。

思索着有关于人与自然以及人与动物关系的问题。动物,人,自然这三者看似无关却又紧密相连;生态,环境,和谐这三者看似抽象却又时刻与我们人类息息相关。其实,细细想来我们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值得揣摩与回味。

作为一个生活在大都市的你我而言,零距离的接触那个纯天然的大自然是多么地难能可贵。我们也许只能在电视中看到生龙活虎的动物;我们也许只能够在动物园中看到那些日渐濒临灭绝的飞禽走兽;我们也许只能在图片,影像中观赏到那些自然中的生灵。人类来自于自然,但是人类也在日趋远离自然。人类是自然界中进化的动物;人类却日渐忽略这最原始状态下的动物世界。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够营造一个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氛围呢?欣赏着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小狼的活泼,小狼的争风吃醋,斗智斗勇等等。我从心底里反思着人类的某些错误的对待动物的行为。

一如书中所说:“人破坏了狼的栖息地,狼侵犯了人的安宁,杀戮、诅咒、报复、遗孤,……这一切终究能怪谁?”其实这是一个因果关系。但是,这更是一个值得人类自己做出自我反省的问题。作为书中的作者,她最终的决定对她而言其实心情肯定是很复杂的。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有着爱心的女孩。告别这样一条从喝奶就开始将它亲手抚养长大的羊,她肯定有着一丝情感上的不舍。尽管因为爱,她将狼养大;但是因为爱,她同样需要将狼放回自然的怀抱。草原的放生,人与狼的情感并没有结束。事实上,这样的结尾更是一个新的话题的引申-----人类与动物到底该如何相处与面对呢?”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6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妈妈去了电影院看《重返狼群》这部纪录片。

这部影片讲的是一位野生动物画家阿姨和一只小狼崽儿格林一起生活,最后阿姨把格林送回大草原的感人故事。在格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它不小心掉进了小区的池塘里,结果它天生会游泳,就游啊游游啊游,游到了池塘边,被阿姨抱了上来。阿姨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衣服把格林身上的水擦干。还有一次,格林在家里老是爱咬电线,阿姨说它它不听,所以,阿姨就想了个办法:在电线上抹好多的芥末。接下来,格林又去咬抹上芥末的电线。啊!它咬了芥末电线以后,难受的都不知道往哪儿座往哪儿站了!看得我笑的不行。

格林在家里经常看动物世界关于狼的'节目,它看到电视里的狼在捉鱼,口水都流下来了,然后它自己跑到小区池塘里捉了一条大金鱼回来。我和妈妈都觉得它好聪明呀!无师自通,像孙悟空一样。接下来,阿姨准备把格林带回大草原放生,让它回到狼群。

刚到草原的时候,它什么都不会,但是很快它学会了捉鼠兔、捉野兔、捉狐狸……在阿姨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的过程中,有一次,冬天格林把自己捉到的野兔藏到了雪堆里,但是阿姨也很饿,没有肉吃,她就准备拿自己的干粮和格林的兔肉交换。虽然阿姨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她非常想吃点肉,所以阿姨找到格林藏兔肉的地方,把自己的干粮和兔肉换了一下。阿姨边烤兔肉边说:“我这样做格林肯定会很生气很生气吧!”结果,格林在自己饿的时候找到藏野兔的地方,抛开一看是人类的干粮,但是它直接吃了干粮。接下来,格林又去捉野兔,好不容易捉到一只野兔,阿姨以为这一次格林会把兔肉埋到其它地方不让自己知道,结果,格林叼着兔肉,边走边看阿姨住的小房子,它好像知道阿姨在窗户那里看着它。惊奇的是,格林又把兔肉埋到了原先的地方。阿姨在窗户旁边看着它,阿姨感动的哭了。她知道格林是把兔肉埋给自己的,因为在寒冷的冬天,草原上几乎没有吃的,格林能体会到这种饿肚子的感觉,它也就知道阿姨也会很饿,很想吃肉。这一段,让我非常感动。格林像一个孩子爱着妈妈。

最神奇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格林和阿姨出去找狼群的踪迹,一不小心,阿姨踩到冰层下面把脚崴了,一只脚肿的很厉害,走不动路。格林在阿姨跟前转来转去,最后,它看到不远处有人在放牧,好多野耗牛,还有两匹马,于是格林跑了过去。它先是在野耗牛周围转悠,我和妈妈以为它又要对野耗牛下手,结果它又转悠到一匹白色的马跟前,找到马的缰绳,用嘴叼起来,我和妈妈都叫了起来:“哇!它好聪明呀!它要拉着马去帮助阿姨!”过了40分钟,格林成功的把这匹白马牵到了阿姨跟前,阿姨终于可以顺利的回去了。

这部影片的最后,当阿姨帮格林顺利的找到狼群,送它走的那一刻,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默默地哭了起来。我很喜欢阿姨说的一句话:“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虽然在大草原上,格林会遇到盗猎者,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它属于大草原,只有在大草原它才能获得自由。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7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齐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个性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先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望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先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最后让狼群理解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望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阿。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能够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8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能够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能够发现其实还是能够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此刻很多家里拍的日常视频给拼接起来吗?

但是影片进行几十分钟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上去十分普通,很日常,但是。之后一琢磨,影片拍摄的时间是2010年,而此刻已经2017年了,有很多的细节真的是靠时间磨出来的。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此刻观众面前的资料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留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只有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在若尔盖大草原的时间不超过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能够这么深?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仅能够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很喜欢片子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期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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