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学习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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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写心得体会的时候,都要遵循自己的内心获得更大的提升,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是可以加强自身的思维能力的,发奋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三项学习心得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三项学习心得5篇

三项学习心得篇1

近日,我省出台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我是一名基层干部,对于这三句话我是这样理解的。

第一句,鼓励激励。这是要求干部们在工作中好好干。党和国家绝对不会亏待你,干好了不仅精神上鼓励、物质上奖励,政治上也会有提升,前途一片光明。

第二句,容错纠错。这是说干部们在工作中别怕犯错。在工作中,只要是不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不正当利益,对干部可以宽容,及时纠正改正,客观公正处理。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是人哪有不犯错的。犯错,谁都不想,但是要创新,要自己开路,走一点弯路也是不可避免的。“吃一堑,长一智”,如果我们能从过失中吸取教训进步更快,犯错未必就是一件坏事,失败不是成功之母吗?

第三句,能上能下。这是告诉干部们在工作中,你干得好,就会得到重用提拔即“上”;否则,“你就下去吧”!这项机制是专门针对那些尸位素餐之人。“不会干、不敢干、不愿干”这些问题得到了解决,它们将不在成为搞不好工作的借口。干不了,让位吧。

其实,这三项机制归根到底都是对干部们的一种激励。它好像是一只温和而又强劲有力的大手牵引着你、包容着你、推动着你不断向前进。三项机制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松绑,使不作为者让位,充分调动了干部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干部就是群众的带头人,敢于创新、勇于担责、敢作敢为才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三项学习心得篇2

推行鼓励激励机制,提振干部工作积极性。坚持导向激励,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综合运用精神、物质双重激励措施。突出表彰激励,让先进典型有荣誉感、自豪感、幸福感,让广大党员干部对标争先、奋发有为。探索容错纠错路径,营造干事创业的好环境。

容错纠错机制的应用对象定位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这批生力军上。明确容错界限,全方位、多角度地宣讲党的纪律规矩、廉政法规、方针政策,让所有干部知晓哪些是高压红线碰不得、哪些是能够先行先试可容错、哪些是无意过失可纠正的行为。实际工作中,应将容错与提醒、函询和诫勉相结合,对于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启动约谈、函询、提醒或诫勉程序,不做问责处理,全力为先行先试、勇于担当的人“兜住底”。全省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少数干部特权被清零、违规福利被取消后有些干部干工作做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不能仅靠思想政治教育,更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只有坚持用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把历次学习教育中的成熟做法固定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制度体系才会更加严密成熟。

好机制关键在落实。全省各级党政干部要带头学机制并自觉用在工作中,真正让有能力、肯干事、作风硬的干部脱颖而出,更好带动群众脱贫致富。“三项机制”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为基本依据,让干部能上能下有了标尺,为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在乡镇基层工作的广大党员干部,由于长期在一线默默奉献,相对来说晋升渠道比较窄,三项机制的提出,更加激发了他们服务基层的热情。“三项机制”传递出的强大正能量意义将更深远。

三项学习心得篇3

"救急难"工作是国务院、民政部在社会救助方面的重大创新创制,对于有效缓解群众各类突发性、紧迫性急难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旨在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为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各项制度,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提供经验,打牢基础。自2014年以来,芝罘区作为全国首批"救急难"工作试点地区积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坚持以"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为目标,形成了政府各部门高效联动以及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紧密衔接的工作新格局,稳步推动"救急难"工作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得到了民政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自"救急难"工作开展以来,芝罘区共受理各项救助申请1.3万余次,实施救助1.2万余次,累计发放救助金2770余万元。

一、提供三大保障,奠定托底救助的工作基??

(一)强化救助政策体系完善。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并结合芝罘区实际,先后出台了《芝罘区医疗救助办法》、《芝罘区临时救助办法》和《芝罘区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等政策,在烟台市率先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各类救助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取消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将重特大疾病救助住院费救助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将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城市居民纳入了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遭受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城市居民家庭展开全面临时救助。同时,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等原因造成支出过大的,通过急难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有效的发挥急难救助"托底线"的强大功能。

(二)强化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为保障基层服务救助队伍充实有力,芝罘区多措并举配齐配强民政工作人员,全区13个街道现有民政工作人员54人,社区民政协管员146人,满足了日常工作运转的需要。同时,定期组织街道及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社会救助平台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服务水平。

(三)强化救助资金落实保障。完善以财政为主体、社会捐赠为补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保障了托底救助制度的长效性和可持续性。每年区财政在足额拨付低保金的同时,还按照临时救助资金30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300万元、教育救助资金210万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区慈善总会则多方链接社会资源,设立慈善救助专项账户,每年面向社会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年接收捐款1100余万元,全部用于教育、医疗等救助,实现了救助资金的多元化保障渠道。

二、创新三项机制,确保救急救助规范运作

(一)创新"主动发现"机制,确保急难对象早发现。芝罘区依托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动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发现其困难,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建立"急难"对象绿色通道,对于因紧急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或住院就医确实有困难的群众,实行"先发救助金、后补手续"的人性化制度,大力缓解了困难群众"因贫弃医"的现象。为保障"救急难"绿色通道运转高效,芝罘区设立了100万元的"救急难"专项基金,迅速反应、专项专用,有效地帮助困难群众解燃眉之急,渡过难关。同时,芝罘区建设了"89000"民生服务中心,开通全区统一的"89000"民生服务热线,畅通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报送困难情况的渠道,多维联动,确保急难险情早发现、早申报、早核查、早救助。

(二)创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构建救急救难大格局。在民政局设立了区级社会救助中心,在13个街道办事处及芝罘区民生服务中心设立社会救助分中心,并统一悬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流

程,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区级救助运作支撑支架,及时高效的接收办理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所有受理窗口均安排专职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救急难"工作,对急需接收办理的"急难"事项及时进行受理、转办。同时,当面对情况复杂覆盖多部门业务的急难救助事项时,及时、主动联合相关救助部门进行协同办理,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创新"多元参与"机制,汇聚解危助困新力量。一是推动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大力提高慈善救助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设立慈善救助项目,降低慈善捐赠门槛。通过"肾友中心"、"爱心复明"、"让你幸福走起来"等慈善项目,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同时,设立个人和单位冠名基金,鼓励爱心人士和企业参与救助活动。先后为30名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免除手术费约123余万元,设立个人冠名基金总金额近13万元。二是推动"12349"平台参与社会救助。根据受救助人员特点,设置生活帮助和紧急救助服务"一键通",已成功实现救助案例279例。针对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发性和广泛性的优势,培育扶持了月亮姐姐公益发展中心,注册义工 4200余人,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帮扶等慈善活动,累计救助孤寡老人、孤残老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16359人次,困难学生5317人次;扬帆助学公益发展中心,深入了解困难家庭在读学生的情况,5年来累计帮助750名学生;360公益爱心车社会组织队,举办义卖募集善款,为白血病患儿捐助款项和物品,筹集资金60余万,累计救助白血病患儿20余人,使帮扶对象们深切的感受到"弱势群体有人助"、"临危临难有人帮"的和谐氛围。

三、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急难救助持续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救难合力。为做好试点工作,芝罘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作为总召集人,人社、教体、卫计等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明确分工领导及联络人,落实各部门和街道人员职责,加强社会救助的协调和沟通力度,建立"救急难"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统筹指导,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的力度和准度。

(二)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体系,力求公平公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关键环节,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操作的重要前提。芝罘区于2010年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研发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审批和集中复核财产收入信息核对的工作。同时,在推行救助对象全员长期公示的基础上,还将每年的3月和9月定为集中复核月,定期对所有救助对象进行全面评议和核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救助"、"关系救助"以及"优亲厚友"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救助制度实施,确保做到公平、公正。

(三)落实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阳光救助。研究建立了贯穿"救急难"工作始终的发现、报告、受理、审核、审批或转办、效果评估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体系。针对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人工作落实不力、相互推诿、办事拖拉懈怠等造成救助不及时、不到位、并导致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针对救助过程,完善了申报、调查、资金使用、纠纷查处等监督管理机制,并加大对影响较大或者带有苗头性的急难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堵塞漏洞,避免骗助、错助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应救尽救,阳光救助。

三项学习心得篇4

自治区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这三项制度的颁布实施,是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搞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为使三项制度在我镇全面贯彻实施,确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近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这三项制度,通过学习,使我受益非浅。

一、首问负责制是开始,限时办结制是核心,责任追究制是保障,这三项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建立和严格执行这三项制度及行政效能建设的其他配套制度,将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促使各部门特别是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严格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从而建立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的客观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层和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第一个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者(即首问者),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接听电话应文明、礼貌、热情,做好记录,并负责落实所问、所办之事。热情为到访者、来电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对到政府办事的人要热情、主动,属在本人职责内的事要及时处理,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督办,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受理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的有关联系电话,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引导其找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办理,直到让群众满意为止。对把握不准的事宜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及时请示领导。要求首问责任人熟悉业务、精通技能,否则就必须换岗。要实行挂牌上岗,以便企业和群众监督。

三、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指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单位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限时办结制是防止办事拖拉,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本制度,服务部门要理顺内部职能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行政机关所有向社会办理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它申报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者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审批对象。

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或本部门承诺时限的,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行政不作为责任。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实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重点抓三方面:

1、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实行部门首长对本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各政府部门对所属工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要追究部门行政首长的责任。

2、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怠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3、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要设立效能监督机构,健全效能投诉网络,完善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努力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

监察重点要放在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以及发展民营经济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和执法管理部门,以及行政审批中的不规范行为、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行政不作为、工作作风等方面。坚决追究违反有关制度,破坏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营造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浓厚气氛。要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需要立案调查的,严格按案件检查的规定程序办理。要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

通过学习我认为,将“三项制度”具体化、制度化,并实行三项制度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这对于加强干部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更好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有了制度,就有行动的依据。关键在怎么落实在具体操作中,这是最为关键的问题。大家相信,有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区党委的高度重视,我区的干部作风将得到切实的转变。全区干部队伍一定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辛勤公仆。干部的良好形象在人民心目中得到提升。

三项学习心得篇5

随着反腐败和作风建设持续深入,一些政治信仰不坚定、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的干部开始出现庸政懒政的现象,有了“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心态,有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无为之举,针对这些现象,陕西省出台了“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无疑是提振党员干部信心的一剂良方。

“三项机制”分别是奖励机制,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奖励机制方案是把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各级干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的主要依据,还明确提出奖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能吃草,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极大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它的建立是给干部干事创新买份“意外保险”,为了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建立能上能下机制,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样的干事创业环境才有精气神,这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想干事的干部看到希望。

“三项机制”的出台是提振党政干部信心的一剂良方,是针对出现的干部庸政懒政的现象,这样的‘三管齐下’治懒奖勤机制一旦落实,将让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职务不能靠‘保’、日子不能靠混,也让众多清正廉洁、愿干事能干事的干部看到希望,卸下思想包袱、勇谋善为,敢啃‘硬骨头’,让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真正敢作敢为,有所作为。然而这些机制还必须要落实下去,否则纵有千条万条,不去落实就是‘白条’,只有正真落实,才能实现“三项机制”的自我价值,从而真正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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