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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案读后感篇1
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先生写的《福尔摩斯探全集》。
读了这一本书,吸引着我的并不是那些扑朔迷离的案件,而是福尔摩斯先生高超的探案手法,过人的推理能力和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精神使我受益匪浅。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认为人的大脑是一间空的.小阁楼,必须的有选择地放进一些家具。只有傻子才会把各种破烂全塞进去,反而会使有用的知识无处可放;或者许多东西挤在一起要用时却无从下手。有经验的人会非常仔细地选择只对自己有用的工具,此外什么都不要,而它们又样样齐全。
华生在描写夏洛克·福尔摩斯知识范围是这样描写的: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薄弱 5植物学知识——不定(对一般毒物了解许多,对实用园艺一无所知) 6地质学——偏于使用,但也很有限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精深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渊博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于使用棍棒 12对英国法律具备充分知识。记录中充分表现了这一特点。
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十分高超,刚一与华生见面就可以说出华生去过阿富汗,这让华生十分惊讶,在后文中的解释告诉华生其中的步骤:“这位先生像位医生,但有军人气概所以他是位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皮肤黝黑但他手腕皮肤是白的。他面容憔悴表明表明他久病初愈历尽磨难。他左臂受过伤,动作还有些僵硬。一个英国军医会在热带什么地方受尽磨难,
还让手臂受伤?显然是阿富汗。”在劳瑞斯花园街惨案中福尔摩斯只是检查了一下房子能就判断出了杀人犯的体貌特征,还将被血字误导的警察带回了正路,这也表现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十分高超。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的精神,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抓住不放,学就学透用时才能手到擒来。在学习和做题时认真分析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避开出题老师设下的“陷阱”。
侦探案读后感篇2
假期里,妈妈送我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写的。我拿到这本书后爱不释手,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侦探小说。
在柯南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让我看了津津有味,丝毫不会感到枯燥无味。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把每一个案子都一个一个的决。福尔摩斯就是这么有魅力,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的我学习。
侦探案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和折服。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侦探,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想最终被揭晓。他高超的探案技巧令我心悦诚服。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坏事,即使你有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在心里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稍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侦探案读后感篇4
暑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侦探案读后感篇5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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