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的语法和拼写必须无可挑剔,以展示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申请书包括关于申请人的动机和目标的描述,以及他们为什么认为自己适合该机会,以下是发奋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有电申请书最新5篇,供大家参考。
有电申请书篇1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自从20xx年3月被我院生物工程系聘为专职至今,已有4年有余,在这几年的学习和锻炼中,使我对高职这一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 对这份工作也有了更深的感情,所以我申请能继续在这个伟大的团队中奉献自己的力量。下面将这几年来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进行汇报和总结:
首先,在思想上,这4年来,我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能积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使自己的思想有较大的提高,并与20xx年11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虽然经过四年的磨练,不管是思想上,还是工作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深入系统的理论学习不够,思想还不够解放;重工作,轻思想政治工作;重教学工作,轻管理工作,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工作任务繁重时有急躁情绪。
回顾4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这些进步是学院的领导和老师们对我极大的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从内心深处表示衷心的感谢,也真诚地希望能继续在这个团队中努力工作,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院领导、老师们能对我的工作一如既往给予关怀和支持,在工作、生活及其他方面做得不妥之处请大家给予批评和指正。
有电申请书篇2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xx,毕业于xxxx学校,xx学历,xx学位。自***年*月到我校工作以来,一直在xx处担任xx工作,现已满x年。 (在所在部门的工作经历)
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对自己的工作和职业生涯规划有了崭新的认识。我很感谢学校给我这么好一个平台去学习,去进步,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领导、同事给我的关心与帮助,让我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来。
五年来,我一直不曾忘记我的专业。我本科毕业于 ,研究生毕业于 xxx学校。我一直从事xx专业的学习和研究,由于非常热爱xx专业,坚持利用各种业余时间继续学习专业知识,也规划以后将在专业方面继续深造。一直以来,我都非常希望有机会能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将工作与兴趣相结合,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投入到实践中去,去创造价值。在这段工作时间,我参与了 活动,担任了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得到了老师和学生的好评,还获得 奖项。
现在了解到xx系需要专任老师,又适逢《学校文件》中“鼓励符合 ”,这个机会对我来讲非常难得。因此,我郑重向学校提出转岗申请,希望由xx转为xx系专任教师。我非常热爱教师职业,热爱教学和科研工作。我愿意在这个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优势与所学的知识,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从而实现自我价值。我一定会听从组织安排,为学校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恳请领导理解我的专业追求,批准我的申请。本人将不胜感谢!
敬请领导批准。
有电申请书篇3
xxx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审阅x国土资源公告[20xx] 号经开区城南街道群文村3、7、8、10、13、14社地块的国有土地交易文件,明确知晓交易文件之条款,我们愿意遵守该交易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交易文件内容和土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我们申请参与该地块竞买,并授权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为我方全权代表。
我们在提交本申请时,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伍佰壹拾肆万元存入你单位指定的帐号。
我们承诺:如能竞得,在签订有关成交确认书后,保证按时缴纳有关费用,签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 让合同》,否则,视我方违约,你方可取消我们的竞得资格,全部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我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竞买人:(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名)xxx
委托代理人:xxx
地 址: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
申请时间:20xx年x月xx日
有电申请书篇4
尊敬的xx:
因单位(本人)xxxx原因,暂时不能及时交纳养老保险等,单位(本人)决定于xx年xx月,补交xx年到xx年的保险。望社保局领导能根据单位(本人)的情况,同意缓交养老保险。
有电申请书篇5
申请人:魏崇敏,男,1959年10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现住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翠堤春晓小区19栋(暂住),联系电话13986213513,邮政编码430000。
被申请人: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王晓东,职务:省长,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联系电话 (027)87235405,邮政编码430071。
行政诉讼案由: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再审请求:
一、撤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xx)鄂行终286号;
二、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xx)鄂01行初字第105号;
三、裁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xx)鄂01行初字第105号,于20xx年8月22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人于20xx年5月11日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邮政快递形式送达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xx)鄂行终286号》。申请人对该行政裁定不服,现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予依法受理与审查。
申请人认为,根据本案证据与事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本案原审法庭调查证据与事实,原审人民法院将申请人起诉原审被告“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具体行政行为错误认定为起诉“征收土地决定”具体行政行为,并由此导致适用法律错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所作行政裁定书中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与适用法律错误均予以明确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撤销或变更原审人民法院的错误行政裁定。然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维持原审人民法院的错误行政裁定。显而易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依法开庭审理案件。
原审人民法院以申请人的行政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即原审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未作实体审查。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所作的行政裁定书中却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进行了实体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八十六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本案。然而,申请人从递交上诉状至收到二审行政裁定书,从始至终未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任何法律文书(包括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或询问传票)。显而易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未经法庭调查与证据质证的证据或事实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其行政裁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二)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严重超期结案。
申请人于20xx年8月22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上诉状,而申请人至20xx年5月11日才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邮寄形式送达的行政裁定书。二审期间长达八个月十五天,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严重超期结案,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鉴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三)、(四)、(五)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六十八条规定,申请人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本案并依法撤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xx)鄂行终286号;依法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xx)鄂01行初字第105号;依法裁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以上再审申请与诉求请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与审查并予支持为盼!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魏崇敏
20xx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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