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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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应该经过双方的协商和书面确认,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要经过双方的协商和书面确认,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发奋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勘察合同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勘察合同7篇

勘察合同篇1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

二、勘察设计费用:

包干勘察设计费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叁拾捌圆整(小写:67538。00元)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即付工程勘察设计费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叁拾捌圆整(小写:67538。00元)。

2、如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计入工程款内。

四、工程勘察设计的时间、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电子版的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文件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工程勘察设计费不退还。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定金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用户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合同篇2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计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____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月日

鉴证日期: 年月日

勘察合同篇3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

1.4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1.6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1.7承接方式:_________

1.8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第三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

第四条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

5.2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5.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

│拨付工程费时间│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6.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发包人责任

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1.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7.1.3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承包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

7.1.4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及解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发包人应解决承包人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7.1.5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承包人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并承担费用。

7.1.6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7.1.7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7.2承包人责任

7.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7.2.2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7.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7.2.4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7.2.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8.3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

8.4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8.5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发包人、承包人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

9.2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条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0.1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10.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人的报告、成果、文件。

10.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包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10.4工程完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10.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10.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承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鉴证意见(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合同篇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人:(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其拟建的餐饮会议楼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商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会议餐饮楼地勘工程

1.2工程建设地点:宁乡县灰汤镇电力疗养院内

1.3工程规模、特征:详见总平面图

详见建筑平面图及勘察任务书

1.4工程勘察任务与技术要求:满足勘察任务书内容、或《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xx(09)中相关条款。

1.5预计勘察工作量:在建设方提供的规划平面图中初步布设勘察点5个,视其场地复杂情况,增加勘察孔数量。

2: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建筑(带地形图)总平面图。

2.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技求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4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3: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陆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4:开工及提交资料的时间

4.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20xx年4月2日开工,20xx年4月12日分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双方协商的规定办理。

4.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3本工程勘察费按:

勘察包干价为¥16800元(大写:壹万陆仟捌佰元整),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勘察人不支付人民币作为定金,在提交报告后7日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清勘察费。勘察人须提供正式法票。

5: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出现的问题(如处理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以及水、电接到施工现场等),并承担其费用。

5.1.3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4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需支付停、窝工费。

5.1.5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资料图纸、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等。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其认可的全部费用。

5.2.3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6: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时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工作且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減收勘察费千份之一。

7: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双方协商的附件中补充完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8: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伍份,发包方执叁份,勘察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合同篇5

发包人:

勘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就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范围及内容:

1.4工程勘察任务:

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进行土壤化学实验。(具体详见布孔方案)

第二条: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已有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埋藏物的资料。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另行协商。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年月日前提供部分中间数据报告。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

工程名称钻孔数量钻孔深度(米)钻孔工程量(米)单价(元/米)总价(元)

合计

注:本工程所涉及价款均为含税价款。

4.2.1支付方式:

勘察完成提交报告后日内支付本工程勘察费的70%,基础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本工程勘察费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日内付清剩余本工程勘察费。勘察人须在付款前向发包人提供勘察人机构所在地开具的服务业发票或地税通用机打发票。

4.2.2结算办法:本工程总价款一次性包死,工程量为施工图纸范围及招标说明内的全部工程量,除发包人设计变更外本价款不做调整。发包人设计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结算变更部分工程。

勘察人完全理解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合同内容,并已充分考虑全部风险因素,若有少报、错报、漏报工程量以及施工环境变化视为勘察人让利,不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勘察现场的基本工作条件并解决勘察现场出现的问题。

5.1.3发包人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水电源,水电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5.1.4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等,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5.1.5配合发包人进行隐蔽工程、中间过程、竣工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确认。

5.1.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核。

5.2.4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工程管理制度,并承担资料保密义务。

5.2.5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2.6勘察人及时组织发包人、监理方对隐蔽工程、中间过程、竣工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确认,未经发包人、监理方确认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5.2.7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发包人超过约定期限支付相应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1‰的违约金。

6.2、勘察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工程勘探技术报告的,每逾期一日,按勘探预算总价款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勘察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须按本合同勘探预算总价款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3、勘察人在勘探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发包人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勘察人应退回发包人已付款项并向发包人支付勘探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勘察人应予赔偿。

6.4、勘察人擅自中途更换勘探工作主要负责人,或勘察人现场代表不配合发包人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人更换相应人员,勘察人应在发包人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勘探期限延误的,勘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6.5、发包人依本合同之规定解除合同的,勘察人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发包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发包人移交有关的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发包人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经发包人、勘察人双方共同签证的工作量不得要求结算。发包人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勘探单位进场。

6.6、勘察人不按时进场勘探,在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的5日内仍不进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勘探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6.7、若勘察人所提交的勘探报告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补充或重新进行勘探作业,并补齐有关资料。由此延误勘探周期的,勘察人应当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

6.8、勘察人提交的成果报告造成发包人工程质量问题的,视为勘察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向勘察人追究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6.9、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可继续向勘察人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勘察人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附件

10.1、廉洁协议

10.2、勘察设计布孔图(加盖出图成果章)

10.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4、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人(盖章):勘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签约人:授权签约人:

合同签订地:

年月日年月日

廉洁协议

在发包人、勘察人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发包人、勘察人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勘察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发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勘察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勘察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勘察人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担的费用。

四、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发包人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勘察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勘察人不得接受发包人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勘察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发包人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发包人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勘察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人举报。发包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勘察人进行报复。发包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勘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勘察人继续合作。

九、发包人发现勘察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包人(盖章):

勘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勘察合同篇6

建设单位: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保密程度:

二0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勘察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建设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甲方必须在一九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一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备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费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于一九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

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极取资料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技加收20—40%的`勘察费。

五、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2.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资料,时间达_______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0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附:1、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2、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表。

附表1.

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

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技术要求备注

附表2:

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

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

勘察阶段:

建筑物名称(或代号)结构类型层数及高度基础砌置深度及标高基础类型总荷重单位面积

一、场地的地形图(附有旧址座标)

二、总平面布置图。

三、祥细的勘察技术要求(另附)

四、场地附近已有勘察资料

勘察合同篇7

甲方(发包方):____

乙方(承包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状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资料: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期限:____

1、本合同总工期为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开工,至 ____年____ 月____ 日结束。

2、如遇下列状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贴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状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资料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

人民币____ 元整。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元整;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 元整;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____元整。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贴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用心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带给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贴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带给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九、服务条款无。

十、违约职责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到达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到达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到达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到达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能够根据实际状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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